6月24日,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,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。会议决定任命柳建忠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泉州市公安局局长,免去肖进才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泉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,并免去廖良结的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。此外,还免去了张加典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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